積分累計
1.每消費房費現金1元可獲得1分之紅利積分;點數可兌換獎品,獎品內容以會員中心發布最新資訊為準。
2.會員卡的積分不得轉讓。會員使用積分可以在符合服務條款規定的範圍內進行獎品兌換。鉆石卡的積分獎勵只限於會員在豪門酒店集團住宿客房消費的累積,並房間價格符合豪門酒店集團鉆石卡俱樂部規定的房價標準。與餐飲、宴會、會議接待有關的消費不能用於累積積分。
3.任何應當向政府繳納的稅金和服務費不能用於累積積分。
4.任何會員的積分都不可合並或轉讓給其他會員。任何與豪門酒店集團住宿相關的積分在消費金額全款付清後即可被會員獲取。會員消費金額未付清且積分未向會員匯報之前,積分不可以用於獎勵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