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累计
1.每消费房费现金1元可获得1分之红利积分;点数可兑换奖品,奖品内容以会员中心发布最新资讯为准。
2.会员卡的积分不得转让。会员使用积分可以在符合服务条款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奖品兑换。钻石卡的积分奖励只限于会员在豪门酒店集团住宿客房消费的累积,并房间价格符合豪门酒店集团钻石卡俱乐部规定的房价标准。与餐饮、宴会、会议接待有关的消费不能用于累积积分。
3.任何应当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和服务费不能用于累积积分。
4.任何会员的积分都不可合并或转让给其他会员。任何与豪门酒店集团住宿相关的积分在消费金额全款付清后即可被会员获取。会员消费金额未付清且积分未向会员汇报之前,积分不可以用于奖励兑换。